粵財采購函〔2020〕53號
省直各單位,惠州市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精神,加快實施“互聯網+政府采購”行動,全面提升信息化服務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新能力”,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建設方案》的通知》(粵財采購〔2020〕20 號)和《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實施推廣方案》的通知》(粵財采購函〔2020〕47 號)的有關要求,決定上線試運行“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以下簡稱云平臺)?,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運行范圍及時間
?。ㄒ唬┰囘\行范圍。省本級和惠州市本級。
?。ǘ┰囘\行時間。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并視情況適當延長試運行時間。
二、云平臺簡介
云平臺是根據“數字財政”的統一部署和規劃,按照“全省一張網”的總體要求,推進區塊鏈、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據、電子商務等新技術新模式在政府采購領域的深度應用,高標準打造的一個覆蓋省、市、縣(區)三級,集監管、交易和服務于一體的政府采購信息化平臺。實現政府采購項目從采購意向公開、采購計劃備案、采購執行、采購合同備案、履約驗收、合同支付等各環節的全流程電子化操作。
云平臺包括一個門戶網站、六個子系統和五個基礎信息庫。一個門戶網站指廣東省政府采購網;六個子系統包括監督管理系統、項目采購電子交易系統、電子賣場系統、金融服務平臺、誠信管理系統和大數據分析中心;五個基礎信息庫包括采購人庫、評審專家庫、代理機構庫、供應商庫和商品庫。
三、云平臺使用方式
各單位使用原政府采購系統的用戶賬號,通過新版廣東省政府采購網(https://gdgpo.czt.gd.gov.cn)的“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登錄操作。
四、業務辦理
為保障各單位政府采購業務不受系統切換等因素的影響,在試運行期間,新版和舊版門戶網站、原政府采購系統和云平臺并軌運行。
?。ㄒ唬?020年12月14日之前在原政府采購系統已備案政府采購計劃的項目,按原程序繼續執行完畢。
?。ǘ?020年12月14日之后新實施的采購項目,按以下指引做好業務銜接:
1.項目采購。采購人采用公開招標等6種法定采購方式組織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在云平臺備案采購計劃后通過項目采購電子交易系統開展采購活動。
2.簡易采購。試運行期間,云平臺的電子賣場和廣東省電子化采購執行平臺并軌運行。采購人通過網上直購、網上競價等簡易采購程序組織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可自行選擇電子賣場或執行平臺開展采購活動。通過電子賣場采購的,在云平臺備案政府采購計劃;通過執行平臺采購的,在原政府采購系統備案政府采購計劃。
五、其他事項
?。ㄒ唬┱埜魇〖壷鞴茴A算單位及時通知下屬各單位做好云平臺試運行使用工作,請惠州市財政局做好惠州市本級預算單位的試運行組織使用工作。
?。ǘ┰谠破脚_試運行期間,如遇技術問題或需技術支持的,請及時聯系云平臺運營方。運維電話:400-183-2999(多分線),云平臺服務采購人QQ群(群號:1127166860)。
(三)云平臺操作手冊、操作視頻等可在新版廣東省政府采購網的“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欄目下載查看,請各單位在使用云平臺前認真閱讀。試運行期間,將繼續開展線上直播培訓,具體事項另文通知。
廣東省財政廳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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