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采購人能收取投標保證金嗎?
答: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都可以,主要看代理合作協議中是如何約定的。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
問:同一采購項目的投標人中,B公司的法人代表是A公司的股東,是否屬于圍標串標?
答:不能就此認定串通投標。如果B公司的法人代表是A公司控股股東,可以禁止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但不能認定其圍標串標。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問:采購進口產品需要設置核心產品嗎?
答:需要。設置核心產品的規定并沒有說僅限本國服務采購。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三十一條第三款,非單一產品采購項目,采購人應當根據采購項目技術構成、產品價格比重等合理確定核心產品,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問:中標結果公告和成交結果公告的時間是一致的嗎?
答:是一致的,中標、成交結果應當自中標、成交供應商確定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公告,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法律依據為《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15]135號)。
問:采購人能提出質疑嗎?
答:質疑是為供應商提供的救濟機制,采購人不能提出質疑。如果發現采購活動中有違法行為,可以向相關部門控告或檢舉。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法》第七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有權控告和檢舉,有關部門、機關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及時處理。